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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有扈氏为义而亡,知义而不知宜也;鲁治礼而削,知礼而不知体也。

有虞氏之祀,其社用土,礼中ニ,葬成亩。

其乐咸池、承云、九韶,其服尚黄;夏后氏其社用松,祀户,葬《爿啬》置た,其乐夏龠、九成、六佾、六列、六英,其服尚青;殷人之礼,其社用石,祀门,葬树松,其乐大、晨露。

其服尚白;周人之礼,其社用栗,祀灶。

葬树柏,其乐大武、三象、棘下,其服尚赤。

礼乐相诡,服制相反,然而皆不失亲疏之恩。

上下之伦。

今握一君之法籍,以非传代之俗,譬由钪而调瑟也。

故明主制礼义而为衣,分节行而为带。

衣足以覆形,从典坟,虚循挠。

便身体,适行步,不务于奇丽之容。

隅眦之削;带足以结纽收衽,束牢连固,不亟于为文句疏短之蹀伞9手评褚澹行至德,而不拘于儒、墨。

所谓明者,非谓其见彼也。

自见而已;所谓聪者,非谓闻彼也。

自闻而已;所谓达者,非谓知彼也,自知而已。

是故身者,道之所托,身得则道得矣。

道之得也,以视则明,以听则聪,以言则公,以行则从。

故圣人裁财制物也,犹工匠之斫削凿枘也,宰庖之切割分别也。

曲得其宜而不折伤。拙工则不然,大则塞而不入,小则窕而不周。动于心,枝于手,而愈丑。夫圣人之斫削物也,剖之判之,离之散之;已淫已失,复揆以一;既出其根,复归其门;已雕已琢,还反于朴。合而为道德,离而为仪表。其转入玄冥,其散应无形。礼仪节行,又何以穷至治之本哉?世之明事者,多离道德之本,曰:“礼义足以治天下。”此未可与言术也。

所谓礼义者,五帝三王之法籍风俗,一世之迹也。

譬若刍狗土龙之始成,文以青黄,绢以绮绣,缠以朱丝,尸祝衤匀ㄚ,大夫端冕,以送迎之。

及其已用之后,则壤土草蓟而已。

夫有孰贵之!

故当舜之时,有苗不服,于是舜修政偃兵,执干戚而舞之。

禹之时,天下大雨,禹令民聚土积薪,择丘陵而处之。

武王伐纣,载尸而行,海内未定,故不为三所之丧始。

禹遭洪水之患,陂塘之事,故朝死而暮葬。

此皆圣人之所以应时耦变,见形而施宜者也。

今之修干戚而笑瓴澹知三年非一日,是从牛非马,以徵笑羽也。

以此应化,无以异于弹一弦而会棘下。

夫以一世之变,欲以耦化应时,譬犹冬被葛而夏被裘。

夫一仪不可以百发,一衣不可以出岁。

仪必应乎高下,衣必迁乎寒暑。

是故世异则事变,时移则俗易。

故圣人论世而立法,随时而举事。

尚古之王,封于泰山,禅于梁父。

七十余圣,法度不同,非务相反也,时事异也。

是故不法其已成之法,而法其所以为法。

所以为法者,与化推移者也。

夫能与化推移为人者,至贵在焉尔。

故狐梁之歌可随也,其所以歌者,不可为也;圣人之法可观也,其所以作法,不可原也;辩士之言可听也,其所以言,不可形也;淳均之剑不可*也,而欧冶之巧可贵也。

今夫王乔、赤诵子,吹呕呼吸,吐故内新,遗形去智,抱素反真,以游玄眇,上通云天。

今欲学其道,不得其养气处神,而放其一吐一吸,时诎时伸,其不能乘云升假,亦明矣。

五帝三王,轻天下,细万物,齐死生,同变化,抱大圣之心,以镜万物之情,上与神明为友,下与造化为人。

今欲学其道,不得其清明玄圣,而守其法籍宪令,不能为治,亦明矣。

故曰:“得十利剑,不若得欧冶之巧;得百走马,不若得伯乐之数。”

朴至大者无形状,道至妙者无度量。

故天之圆也不得规,地之方也不得矩,往古来今谓之宙,四方上下谓之宇,道在其间,而莫知其所。

故其见不远者,不可与语大;其智不闳者,不可与论至。

昔者冯夷得道,以潜大川;钳且得道,以处昆仑。

扁鹊以治病,造父以御马;羿以之射,亻垂以之斫。

所为者各异,而所道者一也。

夫禀道以通物者,无以相非也。

譬若同陂而溉田,其受水均也。

今屠牛而烹其肉,或以为酸,或以为甘,煎熬燎炙,齐味万方,其本一牛之体。

伐便冉豫章而剖梨之,或为棺椁,或为柱梁,披断拨遂,所用万方,然一木之朴也。

故百家之言,指奏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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