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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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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逃脱

卢云角听了斯塔利斯的话,心中又出现了一个疑问,他问道:“既然莫赛有着最多的人口,那就应该有最多的军队啊,莫赛的军事力量也应该很强大才是。”

斯塔利斯见烤肉已经吃完了,他有些意犹未尽的在衣服上擦了擦手上的油,狠狠的灌了一大口酒,然后说道:“你说的不错,莫赛确实是有大陆上最多的军队,差不多占大陆军队总数的两三成。

要知道莫赛这么大的国土,这么多的国民都需要军队来保护和管理,真正用于作战的常规军队只占莫赛军队的一半,就算是这一半的军队也是煌之大陆上最多的。

不过生于农业之国的人都是比较爱好和平,国家也不太注重提升军队的战力,这就使得莫赛国的军队是整个大陆上战斗力最差的。

就算是有十倍于人的兵力碰到那四大军事强国,也会被一击就散,就像是镰刀对麦草一样。

其实在整个莫赛最强大的军事力量还是你们这支jing灵友军。”

斯塔利斯指着房门对卢云角说:“就算是莫赛国每年向教廷进恭的‘女神的恩惠’都要请佣商之国的佣兵来押送,就连国王自己都信不过自己的军队。在煌之大陆,实力最为重要,一个强者可以抵的上上万军队,就连各国的国王也会对你礼遇有加。”

“女神的恩惠”就是那些大桶里装的美酒的名字,它虽不能说是天下最珍贵的酒,却可以说是天下最香醇的酒,其珍贵程度也在大陆前五之位,斯塔利斯对它的评价就是天底下最好喝的酒。这种酒是用莫赛皇室的专用酗酒坊以皇室不传秘方酿成,它的配料的要求也是极为的苛刻,必须是要用挂着露水的新鲜的水果和用皇室专用粮库中的用秘法保存的粮食。整个莫赛国一年也不过只能酿制几十桶,而每一年都要拿出三分之一进恭给教廷。

这斯塔利斯虽然在大陆上名气不怎么样,却是一个十足的大酒虫,他本来是居住在莫赛国边境的一个小山中,离皇室所在的地方还十分的遥远,他千里迢迢而来为的就是要喝这天下最好喝的酒。

不得不说这斯塔利斯的手段十分的高强,在jing灵族以用佣商之国的佣兵的严密监视下,他也能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钻进一只酒桶。

他不但钻进了酒桶再将一整桶的酒给喝了个jing光,然后就在那酒桶中呼呼大睡,如不是那盘烤肉的香味把他给诱醒,他怕是还要再睡一会儿。

这也是为什么这斯塔利斯一出现不但浑身的酒气还浑身湿漉漉的,他那身衣服上全都浸着酒呢。

“如果这是由佣兵押送的车队,为什么我会被锁在这里,我记得我是被一个叫‘汉斯’的强盗给捉住了,难不成这佣兵和强盗是一伙的?”

卢云角本不是这煌之大陆的人,他对佣兵什么的并不了解,心中有这样的疑问也是难免的。

斯塔利斯笑道:“佣商之国的佣兵十分的规矩,他们不会和强盗合作的。不过你说的那个汉斯是不是叫做汉斯.血拳?”

“就是这个人。”

“那就对了,我说这佣商之国的佣兵怎么这么不顶用,想来那个劫车队的壮汉应该就是‘血之怒’里的‘铁’了,也难怪这些佣兵挡不住,也难怪这劫车人的手段这么狠毒,直接杀了佣兵队长并以副队长和队中的女佣兵的生命要挟活下来的佣兵为他做事。想来等到了目的地,这些佣兵一个也活不成了吧。”

听斯塔利斯这么一说,卢云角又回忆起“玉”当时说的那番话,也对事情有了一些了解。他反而开始担心起这些佣兵来,他忙求斯塔利斯说道:“金箭大叔,我知道你很厉害,我们想办法逃吧,也救救那些佣兵。”

斯塔利斯在一边边剔着牙边打着酒嗝,不慌不忙的说道:“我问你,你们jing灵族喝完了酒之后会做什么?”

jing灵族喝完酒会做什么,卢云角是真不知道,他只好以地球上的情况回答斯塔利斯:“一般都是喝喝茶,或者睡觉。”

“唉,这就对了,喝完酒之后当然是要休息,是不可以做剧烈运动的。”

说完斯塔利斯就躺到角落,歪头就睡。

卢云角见状也是没有办法,以他现在的力量也许连这房门都砸不开,更不用说从那个“铁”的手中逃掉。于是他也学斯塔利斯躺下睡觉。

可是卢云角根本睡不着,一来是他没有酒jing的麻醉,二来是他这几天遇到的事情太多,又太过离奇,让他根本无法入睡。忽然间他又想起斯塔利斯刚才说的那句话来。

“在煌之大陆,以实力为尊,强者可以抵得上上万军队,就连各国的国王也会对你礼遇有加。”

想到这里,卢云角的心中不禁乐了起来,这煌之大陆不正是他理想中的地方吗,只要有本事就可笑傲整个大陆,没有关系又怎样,没有有钱的老爹又怎样。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就会在这个世界占有一席之地,他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他可以做一个真正的游侠,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去打击那些欺压弱者的人,同时寻找他的爷爷卢平。

卢云角坚信他的爷爷卢平没有死,他应该在这个大陆的某个地方,他要拥有力量,找到爷爷,保护爷爷,给爷爷一个安稳的晚年。这一刻,卢云角的心中涌起了对力量的莫大的渴望。

朦胧中,卢云角发现自己穿着一身无袖长衫,手中握着一杆长枪,威风八面的站在一座山峰之上。

山峰下面是一个小小的村落,村落中到处都种着桃树,村里面有老有少,有牛有田,到处都是一幅和乐升平的景象,正好像是陶渊明笔下的那个桃花源。

而他的爷爷卢平正坐在一张竹椅上笑呵呵的给几个孩童讲故事。

忽然,一块陨石从天空落下,正要砸向这个和乐的小村子,卢云角一见大喝一声高高跳进挺枪击向那块陨石,无奈力量相差太大,卢云角与那陨石一碰就被砸了下来,这一砸让他觉得浑身生疼头晕眼眩。

“啊!”

卢云角大叫一声坐了起来,他一睁眼就看见一个黑影向他砸了过来,他马上一矮身躲过黑影,只听“咣”的一志,那黑影撞到了墙上破碎开来。黑影一破,涌出大量的液体,劈头盖脸的浇了卢云角一身,卢云角觉得这些液体略带粘稠,香醇的酒香气十足,这时他才知道刚才只是他作了一个梦,如今的他还是被锁在那个房间之中,只是不知出了什么变故,使得这个房间上下翻滚,令这房间里的大桶都有不少破裂开来。

过了不一会,房间张于是停止了翻滚,如今卢云角就象是一只从酒缸里捞出的落汤鸡,身体也是因为碰撞和摔打浑身疼痛,好在那些装着酒的大桶没有一只砸到他身上,要不然就凭他现在的小身子骨怕是不死也残。

正在卢云角庆幸的时候,他忽觉得眼前一花,自己像只小鸡一样被人拎了起来,接着就听到“咣当”的碰撞之声。

当卢云角的双脚再次接触到地面时,他发现自己已然到了外面。眼下已是黑夜,卢云角此刻眼前是一番车翻人乱的凌乱景象。

最让卢云角惊奇的是他面前这辆翻倒破裂的怪车,车上有几处地方着着火,他借助火光发现这怪车的外壳竟是用坚木裹着半寸厚的铁皮,而且它的轮子并不是用木板拼成的,而是与地球上的轮胎构造相同,整个车子看起来有些像地球上的装甲车。卢云角走上前去仔细察看了这怪车的轮胎,发现这轮胎的外胎并不是用橡胶制成的,而是用一种与橡胶相像却比橡胶更加坚韧的东西。

怪车的侧面有着两个标志,一个是飞鸟的标志,一个是剑与一种六棱晶体的标志。

“佣商之国的轻型铁甲车,一般配备在一些小型的佣兵小队中,行驶起来十分的稳当,速度非常快,轮子弹xing不错。可是这是优点也是缺点,碰到太过崎岖的地形很容易就翻车了。”

看到卢云角对这铁甲车有些感兴趣,斯塔利斯就插口为他说明了一下眼前这辆轻型铁甲车。

“谢谢你救了我。”

卢云角知道刚才是斯塔利斯带着他冲出车外,当他注意到斯塔利斯的存在后就先向他道了声谢。

“不用客气,怎么说那顿烤肉我也是占了你的光。本来我是想等车到终点,看一下那血之怒的老窝在什么地方,没想到半路来了黑吃黑的,看来只好作罢了。也不知是哪一路的强盗,竟敢惹到他们同行的大佬头上,真是倒了大霉了。”

斯塔利斯边说着边走上前来,他用手摸了摸那飞鸟的标志,继续说道:“飞鸟佣兵小队,也算是佣兵之国中实力不错的了。莫赛国王委托他们来押送这批‘女神的恩惠’也是相当不错的选择,只可惜他们碰上了‘血之怒’。”

然后斯塔利斯又转向卢云角:“银星小子,怎么样你是准备一个人回jing灵族,还是跟我走。”

“金箭大叔,我若跟你走,你能教我魔法吗?”

“能!”斯塔利斯没有丝毫犹豫的说道。

“大叔,你回答好快啊,不会是你早就有这种想法了吧。”

“哈哈,这个世界上,我只喜欢两种人,一种人是大口喝酒大声谈笑的人,而且他们喝醉了不谈女人不谈金钱也不谈不快乐的事。”

“我不喝酒,自然不属于那种人。”

“还有一种人就是滴酒不沾的人,所以我喜欢你这个小子。”

正在这一大一小两人大笑的要离开的时候,不远处传来了一阵呼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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