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然不能开口。
一名警察说道:“把一根燃烧着的香烟生生的吞进了肚子里,刚才我看到了,嘴里嗓子里都是水泡,在地上吐了一地的血。”
这名警察自然不会看到我嗓子眼里的水泡,因为我根本用舌头碾灭才咽了下去。可这个警察在慌‘乱’中,没有看清楚,也不觉得的自己的话说的并不严谨。
想到了这里,我立马又猛地吸了一口伤口,只感觉里面嘴里再次充满了血液。尽管伤势并不十分的严重,可我确实感到疼痛无比。这让我想到了一个科学的研究,人其实根本不可能主观将自己的舌头咬下来,因为那种疼痛级别,没有人能受得了。
这次我可没有一次‘性’的将血都吐出来,而是缓缓的从指缝中流出来。
警车开的更快了。